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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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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出院指导

发布时间:2018-08-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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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出院结算

  1、自费、公费患者请您带好押金收据,于病房等候 住院处结帐通知。结账后携带药牌到病房药房取药。

  2、医保患者请先到住院处查清费用,如无问题,出 院日携带药方到病房药房取药,三个工作日(节假日不 算工作日)后带押金收据来院结帐。

  3、请收拾好您的物品不要遗漏,请于出院当日12: 00之前离开病房。

  4、出院后请您按医师嘱咐复诊。可通过114或北京 市预约挂号平台网上挂号。

  二、术后出院,如有下列情形,请速回医院检查

  1、眼睛刺痛、发红。

  2、眼睛分泌物很多。

  3、不断流眼泪。

  4、视力突然减退。

  三、术后复查

  一般于术后一周、二周、一个月、三个月、半年分 别进行复查,以了解术后视力、眼部炎症、眼压、眼底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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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情况。眼部的屈光状态一般于术后3个月至半年稳定, 如术后存在屈光不正或者老花,可于术后3个月至半年 进行验光、配镜。

  四、健康指导

  1、生活要有规律,注意用眼卫生,避免视疲劳,避 免风沙烟尘刺激。

  2、保持心情舒畅,手术患者半年内避免重体力劳动。 勿用手或不洁之物揉眼。

  3、遵医嘱按时服药,不要自已加减药量和次数。吞 服的药物至少用100毫升温水送服(青光眼一次饮水量 不超过300毫升),不要用茶水、牛奶送服或干咽,以免 产生沉淀反应或贴在食道壁上。中药与西药相隔半小时 服用。

  4、点眼药前应先洗手,滴多种眼药水时,两种眼药 间隔5-10分钟,点眼药后闭眼休息3-5分钟。

  5、糖尿病患者,坚持糖尿病饮食,饮食宜清淡易消 化富含营养,忌食辛辣刺激、油腻、煎炸食物,禁烟酒、 浓茶、咖啡。

  6、遵医嘱定期门诊复诊,咨询电话:68688877— 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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