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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及使用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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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2022年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已正式开始,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医保公服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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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家庭成员是指哪些成员?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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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注意: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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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使用共济账户时应输入谁的密码?

  答:使用本人账户和共济账户结算时,都是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5.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顺序通过哪些途径可以修改?

  答: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我要办”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交办机构窗口对共济账户顺序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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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参保人如何查询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答:参保人可在医保公服平台“我要查”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2022年9月1日后定向使用的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并可随时在医保公服平台查询共济关系、本人账户和共济账户使用明细。对于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自由支取,参保人员继续通过北京银行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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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共济账户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答: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办理共济账户备案手续后,也可使用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8.结算医药费时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发生退费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退还?

  答: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后出现退费的,原则上从原渠道退还。

  9.参保人员申请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手工报销款按照以下原则,汇入参保人员的的关联账户:

  (1).如医药费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发银行账户,可自由支取。

  (2).如医药费全部由个人账户口(含共济账户)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账户((含共共济账户)。

  (3).如医药费由部分现金加部分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垫付,返还报销款遵循“现金优先”原则,优先补齐现金支付部分,再按个人账户、共济账户的顺序返还支付。

  10.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密码被锁定怎么办?

  答:参保人当日密码累计输入错误达到5次,账户支付功能将被锁定24小时,但参保人可在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重置密码,解除锁定。

  【温馨提示】: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如出现“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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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

医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