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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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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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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医院新闻的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社会、患者的联系和沟通,增强医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对医院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医院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在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发布和宣传。

  2、代表医院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院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医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医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医院新闻发言人由院领导指定或事件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1、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2、医院发展形势。

  3、涉及医院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4、医院各部门工作中涉及需要向社会说明的重要事宜。

  5、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6、其它应予发布的新闻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1、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工作会议。

  2、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

  3、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4、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5、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流程

  申请发布新闻的部门将准备发布的事件向院办或党办提出申请,经研究讨论确定发布新闻信息内容和口径,由公共关系部策划宣传方案并拟定发布时间和规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由公共关系部、院办或党办组织,其他职能处室、科室协助完成),收集媒体报道情况反馈。

  重大事件应当报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医院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

  五、新闻发布的纪律

  1、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医院和社会和谐稳定。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应当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3、接受采访时要严格遵守对外宣传纪律,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我院有关保密规定,严禁发布涉密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相关数据和资料。

  4、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医院信息。对不执行我院规定,私自以医院名义向媒体爆料、投稿或接受采访的处(科)室和个人,导致新闻失实并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