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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结合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复试工作流程
1.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参照《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2.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4)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5)英语六级证书或相关英语水平证书。
(6)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7)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学历或学籍材料。往届生需准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需准备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眼科医院2026年博士复试”,于4月30日10:00前发送至眼科医院科教处邮箱ykyykjc603@163.com,由我院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所有材料的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6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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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当天由科教处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入学后复审:入学后再次对考生报考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政审及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5月12日08:30-09:00 现场审核-学生教室
09:00-10:30 专业笔试-学生教室
13:00-17:00 综合面试-行政楼三层小会议室
五、复试录取相关要求与原则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临床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等。复试专家“背靠背”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计算平均成绩。
2.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合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临床、综合素质面试占6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加权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0%+折合百分制复试总成绩×50%。
4.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七、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导师名下录取加权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加权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单项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除因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调剂办法
1.调剂工作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调剂志愿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的总原则,结合考生申请和学科生源情况,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
2.考生报考院(所)、专业代码、导师、初试科目中有一项与报考志愿不一致的,即视为调剂。
3.优先组织本单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同初试科目且同专业代码优先调剂。无生源导师可在有上线生源导师优先选择前提下,在同初试科目且同专业代码第一志愿复试阶段录取考生。
4.研究生院组织跨院(所)同初试科目、同专业代码的考生调剂;同初试科目、同专业代码的考生调剂优先,再组织不同专业代码、同初试科目的考生调剂等。
5.实行差额调剂复试。
6.未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复试。
7.具备调剂资格的考生,一次只能确认接受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通知。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统一安排体检,于5月30日前完成。
十、其他
1.博士招生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拟录取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将完整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能如期完成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眼科医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8688877-5578
眼科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688877-5558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481
中国中医科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