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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疫情相关物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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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项目编号:谈判号CGB20201202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拟通过院内磋商方式增加为医院提供疫情相关物资的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须知: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疫情相关物资协议供货

  项目概况:第二包:保暖内衣(分体式,上衣,裤子)

  磋商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法定代表人: 高云

  邮政编码:100040

  联 系 人: 夏老师、王老师

  电 话: 010-68688877-6625,5545,5541

  二、磋商参评企业资格要求:

  (1)磋商参评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磋商参评企业须具备经营或生产上述疫情相关物资的相关资质;

  (3)具有为同类型医院提供上述疫情相关物资的经验;

  (4)近五年内无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不良执业记录;

  (5)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磋商。

  三、磋商文件领取:

  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需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加盖公章)。

  (4)参评第二包的企业需应获得涵盖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投标产品合法有效的经销代理权,授权关系层级明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6)遵守廉政纪律及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7)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四、磋商项目概况

  1、磋商项目名称:疫情相关物资协议供货竞争性磋商

  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磋商原则:

  本项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六、报名日期: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16:00时止

         (工作日08:30-11:00,13:30-16:00)

    报名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采供部

  七、磋商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三层多功能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老师/王老师(010)68688877-6625/5545/5541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人将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并签字确认。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