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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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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发布日期:2020年6月8日

  项目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项目编号:谈判号20200608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拟通过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担眼科医院法律顾问工作的机构。

  二、谈判参评机构、责任律师资格及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

  2、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应有相应的服务机构。

  3、承担本项目责任律师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持有律师执业证,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不少于5年;熟悉医疗卫生领域相关工作,熟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大型医疗机构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4、律师事务所及责任律师在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处分;在为聘请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无重大失误记录。

  三、服务内容

  1、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的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

  2、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

  4、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代理出庭应诉;

  5、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等法律咨询、论证;

  6、参与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洽谈;

  7、参与医疗纠纷、医患矛盾的调节与处置;

  8、参与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资源、论证;

  9、接受医院委托,向医院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出具《律师函》、《催告函》等文件,以常年法律顾问身份出面交涉,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10、参与伦理委员会的讨论、论证;

  11、参与医院科学研究相应法务事项;

  12、聘请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谈判文件领取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证明;

  2、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2017年起)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

  3、责任律师个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4、参评机构法人对参评代表的授权及参评机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谈判原则

  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日期: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16:00时止

  (工作日08:30-11:00,13:30-16:00)

  报名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医务处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将现场领取谈判文件并签字确认。

  七、谈判日期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医务处 夏秋芳

  联系电话:68688877-6625